陳松
圖書文獻類 - 藝術圖像
碑碣拓本
1775~1775
寬:69 x 高:124 (cm)
原碑尺寸(寬):69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24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980011459
本物件為西元1777年(乾隆40年)本物件為西元1887年(光緒13年);係諸羅縣知縣陳松給立告示,斷定曾文溪浮覆沙埔歸百二甲黃元等地方民眾管理繳納田租,並立界石,嚴禁王姓以及附近民眾侵毀佔墾,以杜絕紛爭。另武生鄧拔山強行收取羅現租谷一案,另行示禁。碑文中「周前任」即指諸羅縣知縣周大本,「本府憲成」即指臺灣府知府成城,「本道憲」即指臺灣兵備道碩善。百二甲位於今臺南市善化區胡厝里。
早期移住民因開墾耕作需借助牛隻之力,故設公有埔地以為牧牛的場所。但此等牛埔常為肥美之地,遂引起拓墾者覬覦,每每恃強佔墾。如此一來,即形成保護牛隻與拓墾間的衝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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